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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rgen163
老兄你贵姓,你认识陈工吗?现在在哪高就,
联 络 函
2007.7.19
1、 关于原我司(广州市华南星辉电子有限公司)职工XXX离职,本着友善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和决定如下:
2、 XXX在我司上班时间至2007年5月23日,其所有上班工资均已结清,并于2007年6月24日晚前全部领完;
3、 按照我司与XXX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约定,我司应补偿XXX一个月工资,但其前提条件必须是XXX主动地、积极地配合我司工程部,把所有XXX在我司涉及到的、而其它人员尚不清楚的工作移交完毕;我司工程部尽量减少时间、尽快促成移交完成,XXX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如有发生移交不到位造成损失的,XXX和工程部必须负一定责任.自XXX离职至今,配合不周如下:
A、6月13日,AAA通知XXX回来解决PSD05N线路问题,XXX并未及时赶到,因未造成直接损失,我司不予追究;
B、6月20日,B客户电源HS-45D-A、HS-40D-A,因XXX规格书电压工作范围为100VDC-360VDC,而实际上达不到,以致客户装机到列车上后又拆除,我司免费提供39台方OK,损失如下:
新电源:39台*40元/台(成本价)=1560元; 快递费:21KG(北京、顺丰、单程)280元.
总计:1840元.我司与XXX各承担一半,即920元.
C、自2007年7月3日至14日,由于联系方式更换而未及时通知我司,造成技术人员多次沟通不畅,具体情况如下:
7月3日生产HSPQ-85型号电源100台,由于料单未作更改,而XXX曾经手此电源的方案更改;何龙及时联系XXX无效,客户严肃要求退货;在销售人员的沟通下,此批电源作元件更改处理,直接经济损失为:
改机工时:13人*3小时*6元/小时=234元;
材料费用:20(电阻)+30(电容)=50元;
运输费用:28KG(武汉、顺丰),371*2=742元.
总计:1026元.工程部承担30%,即307.8元;XXX承担70%,即718.2元.
7月7日生产PS-25-12G电源50台,由于没有找到生产记录,做出产品与客户要求不符,好在赶在出货前已发现,经济损失如下:改机工时:22人*2小时*6元/小时=264元;我司与XXX各承担一半,即132元.因我司有关人员此时确实知道XXX联系方式,故我司自行承担.
4、 总计应承担费用:920+718.2=1638.2元.
5、 至于XXX提出“五一”有薪假期,我司不予发放.原因二:首先,五月份上班时间,公司有请假者,不予发放,XXX上班时间并未有一个月;其次,XXX在移交的几天里,不请假擅自旷工、晚上不遵守公司加班安排等,本应追究其责任等.(注:晚上不加班都说是算旷工)
6、 应补偿XXX工资为3500元,扣除应承担费用1638.2元,我司可以补偿1861.8元.
7、 我司希望在7月20日(当周周六)前,工程部与XXX移交完毕,现列如下:
PS-25双面板系列( ),SD-40A-A( ),Q220D文件( ),中光文件( ),其他 , 并结予其补偿金额1861.80元.此后,我司和XXX完全解除劳动关系,移交不到位由工程部负责.
8、 特此,请确认.
(XXX)签名: 工程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来本人与广州市华南星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三年的工作合同的,工资是包括基本工资与奖金的,因为觉得老板太黒了,与他吵了一架,现在不做了,是5月23日走的,5-1放了5天的假,最后发工资的时候只发了2000块不到,说是按一个月26天算,5/1不算有薪假,另外奖金一份也没有,5月份加班也没有算工资,
2007.7.19
1、 关于原我司(广州市华南星辉电子有限公司)职工XXX离职,本着友善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和决定如下:
2、 XXX在我司上班时间至2007年5月23日,其所有上班工资均已结清,并于2007年6月24日晚前全部领完;
3、 按照我司与XXX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约定,我司应补偿XXX一个月工资,但其前提条件必须是XXX主动地、积极地配合我司工程部,把所有XXX在我司涉及到的、而其它人员尚不清楚的工作移交完毕;我司工程部尽量减少时间、尽快促成移交完成,XXX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如有发生移交不到位造成损失的,XXX和工程部必须负一定责任.自XXX离职至今,配合不周如下:
A、6月13日,AAA通知XXX回来解决PSD05N线路问题,XXX并未及时赶到,因未造成直接损失,我司不予追究;
B、6月20日,B客户电源HS-45D-A、HS-40D-A,因XXX规格书电压工作范围为100VDC-360VDC,而实际上达不到,以致客户装机到列车上后又拆除,我司免费提供39台方OK,损失如下:
新电源:39台*40元/台(成本价)=1560元; 快递费:21KG(北京、顺丰、单程)280元.
总计:1840元.我司与XXX各承担一半,即920元.
C、自2007年7月3日至14日,由于联系方式更换而未及时通知我司,造成技术人员多次沟通不畅,具体情况如下:
7月3日生产HSPQ-85型号电源100台,由于料单未作更改,而XXX曾经手此电源的方案更改;何龙及时联系XXX无效,客户严肃要求退货;在销售人员的沟通下,此批电源作元件更改处理,直接经济损失为:
改机工时:13人*3小时*6元/小时=234元;
材料费用:20(电阻)+30(电容)=50元;
运输费用:28KG(武汉、顺丰),371*2=742元.
总计:1026元.工程部承担30%,即307.8元;XXX承担70%,即718.2元.
7月7日生产PS-25-12G电源50台,由于没有找到生产记录,做出产品与客户要求不符,好在赶在出货前已发现,经济损失如下:改机工时:22人*2小时*6元/小时=264元;我司与XXX各承担一半,即132元.因我司有关人员此时确实知道XXX联系方式,故我司自行承担.
4、 总计应承担费用:920+718.2=1638.2元.
5、 至于XXX提出“五一”有薪假期,我司不予发放.原因二:首先,五月份上班时间,公司有请假者,不予发放,XXX上班时间并未有一个月;其次,XXX在移交的几天里,不请假擅自旷工、晚上不遵守公司加班安排等,本应追究其责任等.(注:晚上不加班都说是算旷工)
6、 应补偿XXX工资为3500元,扣除应承担费用1638.2元,我司可以补偿1861.8元.
7、 我司希望在7月20日(当周周六)前,工程部与XXX移交完毕,现列如下:
PS-25双面板系列( ),SD-40A-A( ),Q220D文件( ),中光文件( ),其他 , 并结予其补偿金额1861.80元.此后,我司和XXX完全解除劳动关系,移交不到位由工程部负责.
8、 特此,请确认.
(XXX)签名: 工程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来本人与广州市华南星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三年的工作合同的,工资是包括基本工资与奖金的,因为觉得老板太黒了,与他吵了一架,现在不做了,是5月23日走的,5-1放了5天的假,最后发工资的时候只发了2000块不到,说是按一个月26天算,5/1不算有薪假,另外奖金一份也没有,5月份加班也没有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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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rgen163
联 络 函2007.7.191、关于原我司(广州市华南星辉电子有限公司)职工XXX离职,本着友善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和决定如下:2、XXX在我司上班时间至2007年5月23日,其所有上班工资均已结清,并于2007年6月24日晚前全部领完;3、按照我司与XXX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约定,我司应补偿XXX一个月工资,但其前提条件必须是XXX主动地、积极地配合我司工程部,把所有XXX在我司涉及到的、而其它人员尚不清楚的工作移交完毕;我司工程部尽量减少时间、尽快促成移交完成,XXX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如有发生移交不到位造成损失的,XXX和工程部必须负一定责任.自XXX离职至今,配合不周如下:A、6月13日,AAA通知XXX回来解决PSD05N线路问题,XXX并未及时赶到,因未造成直接损失,我司不予追究;B、6月20日,B客户电源HS-45D-A、HS-40D-A,因XXX规格书电压工作范围为100VDC-360VDC,而实际上达不到,以致客户装机到列车上后又拆除,我司免费提供39台方OK,损失如下: 新电源:39台*40元/台(成本价)=1560元; 快递费:21KG(北京、顺丰、单程)280元. 总计:1840元.我司与XXX各承担一半,即920元.C、自2007年7月3日至14日,由于联系方式更换而未及时通知我司,造成技术人员多次沟通不畅,具体情况如下:7月3日生产HSPQ-85型号电源100台,由于料单未作更改,而XXX曾经手此电源的方案更改;何龙及时联系XXX无效,客户严肃要求退货;在销售人员的沟通下,此批电源作元件更改处理,直接经济损失为: 改机工时:13人*3小时*6元/小时=234元; 材料费用:20(电阻)+30(电容)=50元;运输费用:28KG(武汉、顺丰),371*2=742元.总计:1026元.工程部承担30%,即307.8元;XXX承担70%,即718.2元. 7月7日生产PS-25-12G电源50台,由于没有找到生产记录,做出产品与客户要求不符,好在赶在出货前已发现,经济损失如下:改机工时:22人*2小时*6元/小时=264元;我司与XXX各承担一半,即132元.因我司有关人员此时确实知道XXX联系方式,故我司自行承担.4、总计应承担费用:920+718.2=1638.2元.5、至于XXX提出“五一”有薪假期,我司不予发放.原因二:首先,五月份上班时间,公司有请假者,不予发放,XXX上班时间并未有一个月;其次,XXX在移交的几天里,不请假擅自旷工、晚上不遵守公司加班安排等,本应追究其责任等.(注:晚上不加班都说是算旷工)6、应补偿XXX工资为3500元,扣除应承担费用1638.2元,我司可以补偿1861.8元.7、我司希望在7月20日(当周周六)前,工程部与XXX移交完毕,现列如下:PS-25双面板系列( ),SD-40A-A( ),Q220D文件( ),中光文件( ),其他 ,并结予其补偿金额1861.80元.此后,我司和XXX完全解除劳动关系,移交不到位由工程部负责.8、特此,请确认. (XXX)签名: 工程部签名: 代表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本来本人与广州市华南星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三年的工作合同的,工资是包括基本工资与奖金的,因为觉得老板太黒了,与他吵了一架,现在不做了,是5月23日走的,5-1放了5天的假,最后发工资的时候只发了2000块不到,说是按一个月26天算,5/1不算有薪假,另外奖金一份也没有,5月份加班也没有算工资,
认识陈工.我现在深圳.听说他现在也离开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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