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
小弟從事LED照明開發的工作時間一年多,發現在定義的功率規格方面,每一家都有不同的看法.就說說我們公司,記得開發前的可行性評估,最初之前與各部門開會討論,因LED產品功率規格是大家所注目的數據之一,那應該定義在"輸入功率"還是"輸出功率",以下是當初業務與開發單位所爭論的意見.
在業務單位的角度來看,是希望定義在輸出功率,因為LED照明這一塊最重要的數據就是實際的光通量及照度,它與輸出功率又有直接的關係存在,所以定義標售的功率規格,應該是代表實際的發光有效功率才對.若是定義在輸入功率,那所標售的功率規格是不足的,業務認為像是在欺騙消費者.
而在我們RD主管的角度來看,應該是要定義在輸入功率,雖然LED照明最重要的數據之一是實際的有效功率,但是真正定義標售的功率規格,應該是要包含有效及無效的功率才是正確的.若是定義在輸出功率,那只是告知消費者真正發光功率,那無效的功率不就是有所隱瞞.RD主管認為這才是在欺騙消費者.
最後主管們與最上層主管再進行一場討論,最後是以RD主管的意見方向做為開發設計的目標.
其實以小弟看來,兩者都有可取之處,但也有灰色地帶存在,所以想請教一下從事這行業比較久並對市場機制較瞭解的前輩們,不知您們個人的看法如何呢!
就當交流聊聊吧,感謝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