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EC60950的2.7.4的表2F中所说的case A和case C 有什么区别?
另外有一款电源,可用于IT配电系统中,是building-in的,输入的block是用螺丝把输入线连接的,做TUV要两个保险,L和N各一个,请高手分析为什么这样?是符合case B 吗?
2.7.4保护装置的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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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123
不好意思哈,看错了,就算我没回答哈...
我的看法:
1,表2F中 case A是针对带有能可靠识别的接地中线的配电系统相连的设备 (case C除外).
表2F中 case C是针对带有能可靠识别的接地中线的三线配电系统相连的设备.
Case 的例子如四楼的工程师所说的:“L和N之间是120V, L与L间是240V,这是美国常用的一种电网,所以两个L线上都应该有保护装置”.具体可参看Figure V.4 of IEC 60950-1.
Case A 和 Case C 都有中线接地,不属于IT配电系统.
2,Case B是针对任何电源(包括IT配电系统和带有无极性插头供电)连接的设备(Case C除外).
如果你的设备是用于IT配电系统的单相设备,那自然是属于Case B了.
IT配电系统的特点就是配电系统本身不接地,而是设备另外接地.
Case B要求用于接地保护的保护元件是两个,而过流保护的保护元件为一个.如果你的设备是II类设备,根据标准,不需要接地的设备就不需要加接地保护装置,所以设备上只要一个过流保护装置即可.如果是I类设备,就需要在在L,N上各加一个接地保护装置,两个保护装置的其中之一自然可以作为过流保护装置,而不是要求两个接地保护装置再加一个过流保护装置共三个保护装置.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设备是II类设备,一个保护装置就足够(不管是不是属于IT配电系统),如果你的设备是I类设备且只用于IT配电系统,则需要两个保护装置.如果你的设备是I类设备如符合Case A,一个保护装置就足够,如果你的设备是I类设备如符合Case C,则需要两个保护装置.
3.当然,你的设备如果在L,N间各在一个保护装置,自然是Case A,B,C都满足的,虽然可能高于标准的要求,但也是万全之策.
1,表2F中 case A是针对带有能可靠识别的接地中线的配电系统相连的设备 (case C除外).
表2F中 case C是针对带有能可靠识别的接地中线的三线配电系统相连的设备.
Case 的例子如四楼的工程师所说的:“L和N之间是120V, L与L间是240V,这是美国常用的一种电网,所以两个L线上都应该有保护装置”.具体可参看Figure V.4 of IEC 60950-1.
Case A 和 Case C 都有中线接地,不属于IT配电系统.
2,Case B是针对任何电源(包括IT配电系统和带有无极性插头供电)连接的设备(Case C除外).
如果你的设备是用于IT配电系统的单相设备,那自然是属于Case B了.
IT配电系统的特点就是配电系统本身不接地,而是设备另外接地.
Case B要求用于接地保护的保护元件是两个,而过流保护的保护元件为一个.如果你的设备是II类设备,根据标准,不需要接地的设备就不需要加接地保护装置,所以设备上只要一个过流保护装置即可.如果是I类设备,就需要在在L,N上各加一个接地保护装置,两个保护装置的其中之一自然可以作为过流保护装置,而不是要求两个接地保护装置再加一个过流保护装置共三个保护装置.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设备是II类设备,一个保护装置就足够(不管是不是属于IT配电系统),如果你的设备是I类设备且只用于IT配电系统,则需要两个保护装置.如果你的设备是I类设备如符合Case A,一个保护装置就足够,如果你的设备是I类设备如符合Case C,则需要两个保护装置.
3.当然,你的设备如果在L,N间各在一个保护装置,自然是Case A,B,C都满足的,虽然可能高于标准的要求,但也是万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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