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镍氢电池网看到的一个问题,我也不明白,就到这里来请教了
计算充电时间要扣除“残余量”吗?(附:试验结果)
我用二节标称容量为2300mAh的骐源镍氢电池充足,拍照120张后相机不能启动了.取出电池用电阻放电(串电流表监视控制在1安培),放电到1.8伏(二节串联)时仃止,时间为70分钟.
又对比试验: 充足后立即用电阻1安培放电,也是到1.8伏仃止,时间为110分钟.
这说明电池内电荷有效地用于拍照的只有(110分钟-70分钟)×1安培=40分钟安培,即670mAh.未用的剩余电荷很多.
那么充电计算时间是按2300mAh还是670mAh呢?
仍按2300mAh计算充电时间不是要大大“过度充电”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