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漏电保护开关的作用是保障人身安全,防止人员发生触电危险。但有些场所安装了漏电保护开关,可能会害死人!
大家试想,如果手术过程中,漏电保护开关动作,突然断电会发生什么?后果往往不堪设想,断电的危害可能比漏电的危害还要大。
那就不需要做漏电保护了吗?当然是需要做漏电保护。问题是什么情况下需要做漏电保护?如何做漏电保护?
医院手术室
依据规范《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
4.5 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设备和场所;
4.5.1 末端保护;
a) 属于工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
b) 生产用的电气设备;
c) 施工工地的电气机械设备;
d) 安装在户外的电气装置;
e) 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
f) 机关、学校、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和住宅等除壁挂式空调电源插座外的其他电源插座或插座回路;
g) 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电气设备;
h) 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
i) 医院中可能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用设备;
j) 其他需要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场所。
4.5.2 线路保护
低压配电线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二级或三级保护时,在总电源端、分支线首端或线路末端(农村集中安装电能表箱、农业生产设备的电源配电箱)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注意规范中用词“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我们常见的漏电保护开关仅是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一种。
首先,对于一般场所民用电,接地系统通常为TN-S系统,在该系统下,安装漏电保护开关,能快速切除漏电电流,防止人员触电。
但对于2类医疗场所(详见《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2-2013 中对于医疗场所的分类),漏电保护开关并不适用。
2类医疗场所指将接触部件用于诸如心内诊手术、手术室以及断电(故障)将危及生命的重要治疗的医疗场所。
为了进行各种目的的测量、诊断和治疗,病人常常和各种电气电子设备连接在一起,皮肤电阻可能被击穿,病人也常常因痛觉丧失而失去或降低防御能力,尤其是病人在手术中或麻醉状态下,各种电极、传感器或管道直接插入病人体内,这时如果有10微安电流直接流过病人的心脏,会导致病人触电身亡,医学上称之为微电击。
同时,医院手术室或ICU病房也是对电力可靠性要求很高的场所,不管出现任何情况,应最大程度地保证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否则,将导致因维持生命的设备断电而对病人造成生命危险。
而漏电保护开关(通常为10mA或30mA,0.1s)在灵敏性上无法满足2类场所使用要求,同时会因为误动作影响供电的可靠性,造成医疗事故。
因此,2类医疗场所应采用带绝缘监视装置的医疗IT系统(隔离电源),即不接地电源系统,给手术室、ICU等重要场所供电,提供漏电保护。
医疗IT系统
医疗IT系统由隔离变压器、绝缘监视器和外接报警和显示设备三部分组成,具有以下特点:
1、降低电网对地电流,使人身触电危险被降到最低程度;
2、采用隔离变压器以后,可以防止接地系统的漏电流窜入某些与病人连接的医疗电气设备对地回路;
3、供电系统内部一旦出现对地漏电故障,不会导致断路器动作,保证了电源供电的可靠性。
医疗场所的用电安全关系着每一位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医疗场所的漏电保护应引起足够重视。2类场所采用医用IT系统,配备隔离变压器、绝缘监视器和外接报警和显示设备。可有效降低漏电电流,确保供电的安全性,发生漏电故障时,只报警不跳闸,确保了供电的可靠性。
思考:我们在分析具体问题时,应明确前提和适用范围。漏电保护开关虽然能防止人员触电,但不是所有场合都适用。本文仅以漏电保护开关为例,我们在分析其他问题时也应同样明确前提和适用范围,避免人云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