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SRRC型号核准代码要加“M”

在看乐鑫ESP32S2模组时,发现其IPEX座子模块也做了SRRC认证,而且核准代码还有一个后缀“(M)”。

经过咨询了解到原来SRRC认证中将模块分为——

完整的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限制性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

其中“限制性模块”在其型号核准代码后需要加“(M)”标识,而“完整性模块”则不需要。

概念定义:

“完整性模块”

该模块应具有数据缓冲/调制单元该模块射频单元应有完整的屏蔽(需要有屏蔽罩)该模块应使用一体化天线(例如必须是pcb天线,陶瓷天线,等板载天线)该模块应有明确的供电要求该模块符合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限制性模块”:将不满足如上任意一项的非独立操作的无线电发射模块称为“限制性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

如下A、B、C模块是平常比较常见的三种类型,

A模块属于完整性模块;

B模块由于不带屏蔽罩,因此属于限制性模块;

C模块没有一体化天线,因此也属于限制性模块。

由于限制性模块缺乏一体化天线或屏蔽罩等,因此即使单独进行型号核准,模块生产商须在模块的技术手册中需明确声明“模块通过型号核准并不代表嵌入或使用该模块的最终设备符合相关无线电管理技术规定或标准,最终设备厂商须对产品的技术特性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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