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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奇:想钱想疯了,城管拍卖人行道

惊奇:想钱想疯了,城管拍卖人行道  


日前,四川省内江市城管局对外公布了一起竞标公告,拍卖人行道经营权.这件事在内江城引起轩然大波,不少市民对城管拍卖人行道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
  一些内江市民认为“清理占道经营,这是城管的职责,但城管拍卖人行道经营管理权,并允许获得经营权的人在此摆摊,是不是意味着占道经营合法化?”将被拍卖的人行道,绝大部分宽度仅为4米,其中,个别地段仅有2米.拍卖成功者将被允许在此开设茶饮摊区,而一张茶桌坐满人后,占据宽度超过两米,人行道将更加拥挤不堪.

  内江城管解释说,拍卖所得上缴财政,拍卖人行道经营管理权,是为了弥补市场建设的不足,有助于改善经营管理混乱的局面.这次拍卖的路段,多年来已经自发形成了一大片茶饮摊,该路段的商贩,大多为失地农民或下岗职工.

  通过调查记者发现,这些商贩对此也产生了怀疑.一位姓温的商贩表示,他不会参与竞拍,因为竞拍就是看谁出的钱多,现在连基本生计都存在问题,根本无钱参与竞拍.

  

  核心提示:四川省内江市城管局发竞标公告拍卖人行道经营权.不少被调查市民认为城管只拥有人行道管理权,拍卖涉嫌乱作为.城管部门称,拍卖是为了弥补市场建设的不足,拍卖所得一律上缴财政.由律师认为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均有待考证.

  

  5日,四川省内江市城管局对外发公布了一起竞标公告,拍卖人行道经营权,此事在内江城引起很大反响.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大多数市民对城管拍卖人行道经营权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

  

  市民态度反对拍卖人行道

  

  不少市民对记者反映说,“城管只拥有人行道管理权,而没有处置权.城管怎么能说拍卖就拍卖?城管部门决定拍卖前听过市民意见、举行过听证会吗?拍卖之后所得资金又将流向何处?”同时,更有市民表示,拍卖人行道经营权,这简直闻所未闻,“城管部门是否涉嫌乱作为?”

  此外,由于标的人行道主要在东桐路、临江路,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关注.记者查阅相关资料获悉,当初内江市政府改造东桐路,曾斥资上千万元,沱江内江城区段防洪堤建设,政府投资数亿元.

  规建部门拍卖人行道需慎重

  将休闲黄金地段的人行道进行拍卖,拍卖成功者将被允许在此开设茶饮摊区,这与规建部门的初衷一致吗?

  据内江市规划建设局城市建设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初规划时,这些路段就定位为景观休闲道,而东桐路、临江路更是这一休闲道的主轴线.目前,规建部门正计划对沿江建设的景观亭征名立碑,并撰写典故,“赋予其文化内涵.拍卖该地段人行道,一定要慎重.”

  该负责人称,即使要拍卖,也必须保证市民的基本通行,一是不能侵占盲道,二是部分不宜摆摊地段应杜绝摆摊设点.

  城管部门称:拍卖所得上缴财政

  “拍卖人行道经营管理权,是为了弥补市场建设的不足,另外,人行道管理经营权的拍卖,有助于改善经营管理混乱的局面.”内江市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麻毅告诉记者.

  对于占道经营、资金流向等问题,麻毅表示,城管部门除监控保证金外,拍卖所得一律上缴财政,“对于占道经营问题要根本解决,需要加快市场建设步伐.拍卖人行道经营权,只是一种临时性过渡措施,暂定过渡期为3年,3年后将取缔.”

  

  律师说法合法性有待考证

  

  四川蜀泸律师事务所赵永忠律师称,“城管是否有权拍卖公共资源,其行为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其行政行为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城管方擅自将涉及城市广大居民利益的公共人行道进行拍卖,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均有待考证.”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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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zutaim
LV.11
2
2007-04-18 10:59
有这种事?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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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女子
LV.4
3
2007-04-18 11:10
@qinzutaim
有这种事?晕!
应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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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zutaim
LV.11
4
2007-04-18 11:58
@某女子
应该有..
前几天我也有看到治安办的骑着摩托车追着小贩要租,是那种走街串巷卖水果的小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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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5
2007-04-18 17:28
等于收保护费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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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8 22:22
@
等于收保护费合法化
一般地痞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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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yuan
LV.3
7
2007-04-19 10:24
@qinzutaim
前几天我也有看到治安办的骑着摩托车追着小贩要租,是那种走街串巷卖水果的小贩!
苛政猛于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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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pp
LV.5
8
2007-04-19 10:47
@遗失的-★梦想★
一般地痞流氓!
好像我们家也有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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