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sea:
UL细则里面有说明,如果applicant与mfr是同一个location,如果细则里面有ID代码的要求,也可以不提供,这个是可以接受的.反之,工厂ID代码就一定要提供,但不是一定要提供在标签上,也可以提供到产品上或最小包装上.工厂ID是提供一个可追溯性,之所以有ID代码,就是因为同一个applicant的同一个FileNo.授权给多个location生产同一种产品,这样的话,公司trademark/tradename,FileNo.等工厂可追溯性表识都是一样的,所以UL才会给不同的Location加一个IDCode,用来区分产品到底是哪个location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