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潘博彬被判拘役看深圳幸福城市的路有多远?
深圳在幸福城市评比中落选了,因为我没有投票,也因为绝大多数深圳人没有投它的票.对于我来说,既是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
先说意料之外吧.来深圳也有好几年了,生活在这个城市中,感觉到深圳的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物质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讲文明讲礼貌的道德风尚也在逐渐形成中,这些,相信生活在这个城市中的人都是有目共睹的.原以为,有了这些,再加上深圳的特区身份和官方操作,深圳评上幸福城市应该是“坛子里捉乌龟”,十拿九稳的事,没想到,它就落选了!
再说意料之中.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的,幸福不幸福也不能光靠物质生活、城市环境等几个有限的方面来决定,其实在人们的心目中,还有更重要的砝码.这些砝码是什么呢?是人权、是公平、是正义……也许,不可能一一概括,但的确,这与些东西比较起来,物质生活与城市环境等只能算是小儿科了.
今天出来的两条新闻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潘博彬,深圳福田区劳动局职员,国家公务员,某局长的女婿,不可谓不知法.然后,正是这样的人民公仆,享受着纳税人的税收,却做着与纳税人相抵抗的臭事:倒车撞人在前,拳脚相向于后,并狂妄地叫嚣,“我是劳动局的,我住在……”,其形状之卑劣实在难以形容.
深圳在改革的征途上,在经济建设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成绩,但在社会管理方面,却是问题多多.在涉及到这类问题时,有些以往往以深圳移民多,流动人口多来进行搪塞.但每个人心里都明白,这不过是推托之辞.
以治安问题来说,这恐怕是居住在深圳的人最头疼的一个问题.飞车抢夺每天都在发生;还有一个笑话,说是到深圳的人,没有谁没丢过手机,或被抢,或被偷;面对这些,我们绝不是看客,因为,说不定有一天,这样的恶果便会降临到我们的头上.但有人出来标榜了,说深圳民警是全国人口比最小的一个城市.姑且认为这是事实,但我们还看到街头巷尾那些协警,他们成天在游弋,不知道他们算不算是警察?如果不算,那他们拿工资吗?工资是由认来发给他们呢?深圳治安,一个说不出的痛.
再来说说特权思想.2004年的“妞妞事件”让深圳的中小学生为一部并不出色的电影买了单,尽管后来诸多批评之词显诸网上,但作为当事人却没有受到一点“委屈”,该赚的钱已经赚足了,吃亏的学生已经吃亏了.这种思想其实不是一个人有,而是在大部分公务员头脑中存在,这次的潘博彬打人事件难道不是这种思想的反映吗?“打了你又能怎么样?”,这样的案例不止一起,2006年10月9日晚,深圳市中心区某区人大代表黄X权,酒后驾车起纠纷之后,追打被撞车司机辱骂交警时曾这样叫嚣.“我是人大代表,不能拖我的车!”;2004年6月29日,深圳市政法委借调干部安平的丈夫刘辉,在违章撞车和对方发生争执之后打得被撞车辆司机满头是血时叫喊“我是政法委的,把谁叫来都不怕!”.公务员的特权思想在头脑中根深蒂固,他们以践踏公民的尊严来提醒自己是一名公务员,将自己领着纳税人所发工资的基本事实忘却了.
当一个公民的人格、尊严在这里得不到最起码的尊重时,你还认为深圳是最幸福的城市吗?
我们欣喜地看到,潘博彬被拘留了.他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们还希望,以后类似的情况出现时,政府能够严格依法办事,而不是迁就某些人的特权.那么,深圳人的幸福观将会得到彻底改变.到那时,如果再评选幸福城市,我一定会投上一票,相信绝大多数深圳人都会投上一票,因为它是一个真正使人感到幸福的城市.
深圳离幸福城市的路程还有多远呢?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它现在,还不是!